1981年7月3日,陳文成倒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外草坪上,得年31歲。遺體中兩隻手腕有被綑綁的痕跡,雙手和頸部滿是刺洞,皮帶綁在胸前,恥骨斷裂長達3公分,在鞋底發現有俗稱腳尾錢的一百元鈔票,官方說法是「意外身亡」。
* (過去文章節錄,連結置底)
紐約州眾議員索拉茲(Stephen Solarz)認為法醫解剖結果與台灣政府當局所說的自殺或是意外相去甚遠,所以在更有說服力的分析資料出現之前,陳文成的死應該判定為謀殺。蔡正隆博士也在聽證會中指出台灣官方說詞的疑點,並指責國民黨在美國各大學的密報活動,威脅台灣留學生的自由。索拉茲表示,若後續的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特務已經在美國對台美人造成自由以及政治氛圍上的迫害,那麼亞太小組接著將會著手提出相關的立法:「我們不能也不會容忍任何對居住在我國的台灣人或其他的人恐嚇或騷擾行為」。
➤ 聽證會完整國會紀錄:http://bit.ly/2lW1Umx
而事實上,後來索拉茲真的在同年的12月9日提出對《1981年國際安全暨發展合作法》(Internation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ct of 1981)的修正案(H.Amdt.434 - 97th Congress),規定美國應「禁止對在美國之個人採取恐嚇或騷擾形式(之行為)之國家之軍事援助或購案」,讓美國開始重視外國政府在美國校園安插職業學生監視或騷擾其國民的問題。
➤ 修正案美國國會官網連結:http://bit.ly/2lQmWTA
*
台灣的自由化與民主化過程當中,都受到美國的影響很深(當然要說干預也可以)。例如在高雄事件之後,海外台灣人就是透過在美國向行政部門與國會施壓,最後成功地用「軍售案」來逼迫國民黨政府接受條件,要讓政治犯公開受審(也才有後來的美麗島大審)。在陳文成事件後美國國會也曾做出決議以及聽證會,要求正視職業學生「間諜」情事。
台灣的民主化從來都不是獨裁者的恩賜,而是許多民主運動前輩在台灣以及在海外努力奔走下換來的成果。然而,從國民黨的作為來看就可以知道,轉型正義這件大工程目前仍是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
▍延伸閱讀
美國國會與台灣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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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是 #陳文成 博士逝世的紀念日,命案發生距今已37年,但我們對真相仍舊一無所知:和其他白色恐怖受難者一樣,這是一個只有受害人而沒有加害人的悲劇。
1981年5月19日旅美數學博士陳文成帶著妻子回台訪親,因為在海外關注台灣民主和人權發展,以及曾捐款給《美麗島雜誌》的經歷,讓陳文成在6月30日遭到警備總部約談關切。到了7月2日早上,陳文成被警總帶走一去不回,再一次看到陳文成時已經是7月3日倒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外草坪上的冰冷屍體,得年31歲。官方的說法一路從「車禍」、「畏罪自殺」到「意外身亡」,死亡證明上寫的是「高處墜落,出血過多休克致死」,即便從遺體中可以看到兩隻手腕有被綑綁的痕跡,雙手和頸部滿是刺洞,皮帶綁在胸前,恥骨斷裂長達3公分,在鞋底發現有俗稱腳尾錢的一百元鈔票。
陳文成事件引起美國高度關注,除了因為他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身份之外,當時美國媒體早就針對國民黨派職業學生監視海外台灣學生的問題多次報導,陳文成事件讓美國人開始擔憂國民黨特勤系統已經對美國社會以及其公民造成極大的威脅。事件發生後,美國各大報大幅報導陳文成事件,8月10日的時代雜誌(Time)以「Spies among us」為題的專文報導了陳文成的離奇死亡。
🔗 楊光舜,《教室裡的間諜》— 美國媒體對國民黨職業學生的報導:http://bit.ly/2KNLLui
事發之後,陳文成任教的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Mellon)校長塞爾特(Richard Cyert),透過校方發表聲明表示陳文成是死於政治因素,聲明中要求國民黨要如實公布約談陳文成的經過,並要求美國政府要採取適當的行動。塞爾特說:「一個人是不會在剛簽了三年教職聘約,接著帶妻子與剛滿一歲的兒子回去拜訪父母兄弟之後,突然自殺的。」
陳文成事件在美國除了得到大量媒體報導,同一時間全美的台灣同鄉會也在各地舉行哀悼會和示威。其中,休士頓台灣同鄉會首先發難,在休士頓大學內的國民黨聯歡場合抬棺抗議國民黨的白色恐怖統治。
當年並列台灣事務「#四人幫」(gang of four)之一的紐約州眾議員 #索拉茲(Stephen Solarz),在7月30日,於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召開聽證會 —「台灣在美國的特務以及陳文成教授之死」(Taiwan Agents in America and the Death of Prof. Wen-Chen Chen),出席的證人包括世台會會長陳唐山、塞爾特校長、陳文成博士友人蔡正隆博士和美國眾議員 #李奇(Jim Leach,同為四人幫之一)。
索拉茲認為法醫解剖結果與台灣政府當局所說的自殺或是意外相去甚遠,所以在更有說服力的分析資料出現之前,陳文成的死應該判定為謀殺。蔡正隆博士也在聽證會中指出台灣官方說詞的疑點,並指責國民黨在美國各大學的密報活動,威脅台灣留學生的自由。索拉茲表示,若後續的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特務已經在美國對台美人造成自由以及政治氛圍上的迫害,那麼亞太小組接著將會著手提出相關的立法:「我們不能也不會容忍任何對居住在我國的台灣人或其他的人恐嚇或騷擾行為」。
🔗 聽證會完整國會紀錄:http://bit.ly/2lW1Umx
而事實上,後來索拉茲真的在同年的12月9日提出對《1981年國際安全暨發展合作法》(Internation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ct of 1981)的修正案(H.Amdt.434 - 97th Congress),規定美國應「禁止對在美國之個人採取恐嚇或騷擾形式(之行為)之國家之軍事援助或購案」,讓美國開始重視外國政府在美國校園安插職業學生監視或騷擾其國民的問題。
🔗 修正案美國國會官網連結:http://bit.ly/2lQmWTA
陳文成事件造成國際對於台灣民主化的壓力與關注,之後發生的江南案以及李亞頻案,更是讓美國國會多次譴責國民黨政府。李亞頻事件發生後,索拉茲發表聲明認為此事「極為不尊重美國人民及法律之行為」,「令人質疑台灣未來是否有從我國取得軍售的資格」。最後國民黨為了不讓李亞頻事件再像陳文成事件和江南案那樣,加深其政權在美國社會的獨裁反民主形象,而釋放了李亞頻。
台灣的民主化得來不易,除了島內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做領航的動力外,海外台灣人努力不懈地奔走以及美國國會也扮演重要角色。美國國會在八九零年代有非常多關注台灣民主、人權和多黨政治發展的相關法案,再加上有像索拉茲議員這樣把軍售和民主人權發展綁在一起的提案,其實都為台灣的民主化進程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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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史228⋯
#祖國就是生長的土地台灣
#不是中國不是日本
『1945之後,祖國是什麼?』
1945/8/15
太平洋戰爭結束,日本投降開始撤離台灣,台灣處於政治真空,青年自動自發確保治安
1945/8/29
受盟軍委託的蔣介石政權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並於9/7再被賦予台灣省警備總司令兼銜
1945/10/5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中將率領幕僚80名抵達松山機場,設立前進指揮所,並於數日後打開台灣銀行金庫,侵吞原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的120公斤黃金,並與同機來台的同盟國美軍軍官Evans密商平分,乘坐來台專機返回南京。後來美方人員向上級告狀,Evans被撤職回美。此事被稱為「台灣黃金案」
1945/10/17
中華民國政府軍隊5000名從基隆港登陸台灣
1945/10/24
陳儀飛抵松山機場,另外憲兵團300人、特務1300人、警察1000人抵達基隆港
1945/10/25
上午10點在台北市公會堂(中山堂)舉行受降典禮。
1945/11月份
台灣銀行發行30億債券(一年後,台幣貶值10倍)
1945/12月份
9日行政長官公署公佈「台灣省徵購米穀懲罰辦法」,強制收購米糧支應與台灣無關的國共內戰,一年2~3穫的台島面臨無米可食的窘境。
12日公佈「非常時期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暫行條例」,要求各地地主及業主交出餘糧,台南白米一斗要價100元台幣,另外台銀發行額遽增到28億9700萬元
1946/1月份
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專賣局,廢除承銷商,菸酒樟腦等物資全由政府專賣,私人不得經營販售。恆春一帶因為米糧不足,村民以檳榔止飢。
1946/2月份
6日台灣貿易公司再改制為台灣貿易局,米鹽糖煤油等製造商皆須將商品按規定價格賣給貿易局,由貿易局統籌運銷到中國或島內。
28日公布台灣省取締糧食囤積居奇及阻饒運輸辦法。
1946/3/12
新竹市專賣局汪課長於檢查專賣品時開槍打傷1人。同年底基隆市專賣局專員毆打香菸小販致死,犯人未捕,不了了之。
1946/4月份
獨占台灣物資輸出的貿易局長被舉報貪汙;同月6日專賣局台北分局與嘉義分局被舉報貪污。
1946/6/17
從中國福州傳來鼠疫。
1946/7月份
中國全面內戰,蔣介石急迫徵調軍糧,導致產米的台灣米價比上海更高,3分之2島民無米可食。
1919年之後平息近三十年的霍亂再次猖獗,南部死亡300餘人。
1946/8/17
霍亂感染擴散至台北
1946年度運銷至中國的鹽佔台灣總產量43.56%,1947年甚至飆至104.9%,超出年生產量。期間蔣介石命令資源委員會將15萬噸的糖無償運至中國,導致台糖缺乏再生產的資本,台銀採取加印鈔票的方式貸款40億台幣給台糖應急,濫發貨幣導致極度嚴重的通貨膨脹。加上官僚獨佔的情況,300多萬農民生活陷於絕境,種種情況並導致治安急速惡化,牢獄收容人數為戰前的3-4倍;台南沈榮律師統計,「光復」一年的刑事犯罪比日治時期高出28倍。
1947/1月份
「光復」至今共計5萬名勞工遭解雇
9日天花傳染病傳染至台中及高雄,16日嘉義及屏東亦傳出災情。20日霍亂傳至台東及新港。
24日因應中華民國中央政府要求台灣於本年度供應50萬噸稻米,行政長官公署為此設置經濟警察,從事專賣品及米糧的控制取締。29日白米一斗漲破台幣400元。
1947/2月份
17日台北市實施米糧配給,從「光復」至此米價已漲400倍。
27日專賣局查緝員葉德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傅學通6人與員警4人前往台北市延平路天馬茶房「查緝私菸」,小販林江邁被以槍托打破頭昏倒在地,路人群眾與警發生衝突,查緝員在永樂市場附近開槍掃射,市民陳文溪當場死亡。
28日死者家屬及群眾前往專賣局前遊行示威,下午三點陳儀宣布戒嚴,派出武裝卡車在外巡邏,到處開槍掃射。據合眾社電報導死傷達四千多人。
1947/3月份
事件傳至全台,影響擴大,各地傳出逮捕情事。
1日台北市議會邀請國代、參政員、省參議員於中山堂成立「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提出五大要求,包括解除戒嚴、釋放民眾、軍警不得開槍、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要求陳儀對民眾廣播。下午五點陳儀向全台廣播,廣播結束台北市北門口軍警再開槍射殺30餘人,事件再擴大。
2日嘉義、東石、斗六、虎尾接連發生衝突,軍隊派駐各地。
嘉義市民與高山族原住民聯合組織民兵,取得武器於機場、火車站、嘉義電台與中國軍隊發生激烈交戰,駐守電台的民兵部隊最後被憲兵包圍時以日語透過廣播放送:「台灣的同胞!嘉義一戰,最終玉碎!台灣600萬島民,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現在,預祝台灣人成功!」,隨後以手榴彈集體殉難。
3日處理委員會招開第一次會議,警總派人混入群眾中。民眾向處理委員會要求撤銷貿易專賣兩局、處長以上由台籍人士任職,遭長官公署拒絕,全台各地發生事故。
同日清晨台南市民眾進入永樂町派出所搶奪槍械彈藥
4日上海台灣同鄉組成「台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要求廢除長官公署各種不合理制度、任用台灣人治理台灣。各地民眾組織自衛隊,接收軍警武器,維護治安
同日警總任彭孟緝為南部防衛區司令。
同日,雄中自衛隊成立,進行抗暴。
5日十七個縣市同時組成處理委員會。陳儀口頭允諾廢除長官公署、實施縣市長民選,但仍然私下向蔣介石徵調軍隊鎮壓。
同日,高雄市區持續衝突,彭孟緝廣播要求民眾繳械投降,若不從將砲轟高雄市,並隨即以七五炮轟擊市立體育場。
6日台中謝雪紅、黃金島、鐘逸人等人成立二七部隊;彭孟緝允許高雄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苓雅區長林界、台電高雄辦事處主任李佛續、群眾領袖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等7人前往壽山要塞談判,卻將3人槍決,中午派出軍隊下山鎮壓,分三路攻擊高雄市政府、及民眾佔領的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21師獨立團第3營抵達高雄車站後便掃射車站人群,民眾躲入高雄車站地下道也遭軍隊掃射,民眾死傷慘重。處理委員會和民眾因等待談判結果而守在高雄市政府禮堂,均遭到隨後抵達的軍隊槍殺;在防空壕中或者跳入愛河躲藏的民眾亦被手榴彈或機槍殺害。
8日中國川軍21師分自基隆及高雄登陸,展開三月大屠殺。基隆市宣布戒嚴,部隊於登陸後四處搜捕民眾,主力向臺北推進,沿途朝人群密集處進行掃射,數百人被以鐵絲穿孔綑綁並推入海中處決,單人則裝入麻布袋丟入海裡。晚上行政長官公署下令總攻擊,在中山堂處理委員會處理各部門事務的二百多名青年學生遭軍隊殺害,開會者遭到逮捕或擊斃。
9日凌晨,憲兵第21師第1營抵達台北市,接受政府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多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中學生,被軍隊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集體射殺,此即圓山事件。
10日早上,一輛載滿士兵的軍用卡車進入金山鄉掃射路旁民眾,稱金山事件。南部嘉義市處理委員會組成八人和平代表團前往談判,卻被押至嘉義火車站前,未經審判就地槍殺,畫家陳澄波在噴水池前曝屍數日。
同日,協助安置外省公務員的高雄岡山長老教會蕭朝金牧師遭部隊逮捕,與另一名遭拘留的學生余仁德同被處死。北高雄一帶被逮捕者被帶到今岡山工農後方的墓園進行槍決。
13日,為保護台南當地學生名單不被軍隊奪走而反抗的湯德章律師遭槍決於台南民生綠園(今湯德章紀念公園),曝屍數日。
14日彰化陳篡地醫師率領的游擊隊與21師146旅第436團的800多名官兵爆發城鎮戰。
16日二七部隊和中國軍隊在埔里爆發烏牛欄之役。黃金島率領數十名學生駐守烏牛欄吊橋,重創不熟悉地形的政府軍隊,後於17日被迫解散。
此後全台各地發生無數逮捕、掃射濫殺、失蹤案件。
1947-1949 清鄉
1950-1987 白色恐怖軍事戒嚴
二二八不只是中華民國課本告訴我們的查緝私菸跟官逼民反,而是一次有意識的殖民屠殺,殺到你不敢說你不是中華民國人,為了要讓台灣人失去建立國家的一點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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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直播回信
1
我結婚16年。
每7年就要面臨先生外遇援交買春的問題。老大看我們不穩定的感情長大
老二都已經10歲了,他也48歲了,
還是如此荒淫。
婚後我一直自己養自己,一杯飲料,一包衛生棉,自己繳自己的稅,跟他出門要付門票,過夜要自己出,唉!
加上我又是獨女,養育父母也是我扛,他做女婿的,一毛也沒給過岳父母,一粒米也沒給兩老吃過。
我爸媽都認了,只希望他好好善待我
我從事安親工的作收入算低。
但是我很喜歡小孩,所以樂此不疲。
多年來都覺得先生怎麼可能7:30出門23:00才在回家,好像每天課很滿
礙於資金,我一直沒有辦法找人的好好了解了解他。
今年10月因為小爭執,先生居然瘋狂的逼我離婚,還列印好離婚協議書要我簽名並一個月給6000讓他養孩子,我覺得很詭異,真心懷疑有人急著入這個家。才開始行動
一週後,
果真發現身為人父且同是是國立高中數學老師的他,
多長期利用週一與週三下午
1:00多(確定是上班時間)離開潮州工作地點到高雄左營高鐵站載女人開房間。還有其他的荒淫地點與時間,我就先不寫上了。
為了這些荒淫證據,
我忍耐了三個多月,
每天完全知道他的所做所為,
還要當不知。
多次暗示他,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他都表示,如果有證據歡迎拿出來不要老說陳年往事。
當然我們就容易吵架,他更變本加厲的在精神,言語虐待我。
這三個月所受的精神折磨我無法言喻,體重一直掉。
2017/11/27當天還因為我執意說他沒去學校上班是去找女人和他起爭執,
我被毆被掐。凌晨去看醫生還被公公威脅不準再回來這個家,事後我還是請警察陪我回來的。
為了逼我快離婚快離開,
他買的床不給我睡,
買的收納架不給我放,
他買的電腦桌不准我放我東西,
電腦椅子我坐了,
他要坐,我就必須馬上起來讓他。
自己已經三個多月負擔孩子吃喝用,因為孩子都知道他荒唐的行為都不想跟他,覺得他噁心骯髒,無理取鬧
他過年獨自出門旅遊三天還帶走新電視的遙控器不給我們看,殘忍行為實在太多太多了。
2/21開學日下午,
我實在忍無可忍,
因為他又帶女人去屏東汽車旅館了
當天抓到他以為他會當場道歉什麼的,結果沒有!還要我讓那女生先離開,我當然辦不到,大家一起等警察來再說。
原來這個身為國立老師的他
都是利用開臉書假帳號用假帥哥照片來騙女生(約的時間還是利用上班時間),
還說自己是大寮人沒結婚,
要看他身份證,他就說他沒帶。
鬼話一堆,
以他的條件,年紀與功能,,,,
當然需要開很高價來誘年輕女子才能成功。
當天那名女子表示,
他的言行舉止都很怪異,
例如約女生,事後,
一前一後離開汽車旅館好嗎?
抓到的當天我先不告他,免去他帶手銬離開難看,當晚嘗試和解不成功,
我只好派出所馬上提告妨礙家庭,
我和那女子都做了筆錄,敢做敢當
。只有他拖延,說拒絕夜間偵訊也累了(隔六天他完成筆錄了)
當天他一句道歉沒有
至今也不願意道歉,
堅持說要法官判他有罪再跟我說。
他知道我愛孩子這幾個月每天就拿要孩子的事情來壓榨我,
堅持給孩子換安親班換英文補習什麼的,我說孩子再拼英文檢定可以不要換嗎?他說那英文檢定沒有效力
至於換安親沒有任何理由,
就因為他說他有錢想換,
他說整路都是補習班就是可以換
孩子也表示多次不想,
也不被他接受。
他告訴我,
如果不換安親班費用就是我這個媽媽要出。
抓姦完畢後的他,不但不反省還意氣風發,之後更是傳簡訊來要我出去這個家,如果我不出去就繼續一毛都不付。讓我整個經濟陷入困境。
家中的長輩也是完全挺先生,
只因他是獨子。
我實在受不了這些精神虐待,
言語刺激。
在2/28住院後,
就找房子出去了帶著小兒子一起。
我不能失去孩子啊~
他長年讓我守活寡
2/25我找他理論此事,
我們又起爭執,我又全身傷了,下場也是要我死掐我脖子
2/26約了警察局第3次要和解,
他還遲到25分鐘真的很大牌,
讓一群人等他。
和解當然又失敗,
通姦的他只願意30萬給我。
然後兩個孩子開15000
(之後我們喊來喊去喊到22000)
而他一次找女人與房間與禮物就要花6000!我越想越氣,覺得自己和孩子很像乞丐對他要錢。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提告傷害。
當然事後他得知後也提告我家暴,
因為我在他掐我脖子要我死的時候,我反擊咬了他手掌。
2/28的凌晨他不讓人好好睡覺,
1:30敲敲打打修理木衣櫥,
開關燈找工具,
把我的東西從抽屜拿出來後就不願意再幫我收進去說不是他拿的,
2:00洗澡,
2:00-2:38看電視,小動作好多
總之就是讓我不能好好睡覺。
我還打電話請警察好好規勸他無效,2/28一睡醒我眼睛腫,一早我看了醫生,中午我忽然血尿,只好醫院急診,之後醫生見我沒有比較好傍晚決定讓我住院。有請孩子告知家人不回家吃飯,因為我生病,但是沒人叫他來看我,他傍晚居然跑來醫院,以為他還有一點良心,結果看完後沒有體諒我生病,還傳簡訊來質疑我企圖多,說我小動作一堆,怎麼忽然住院
他很惶恐,他問我這樣的日子有意義?給不了彼此的愛,問我為何不趕緊離婚,
目前我們沒有和解成功。
我也不想和解了。
他雖然是一個數學老師,但是只要說到跟錢有關的,他就是低智商,完全沒有邏輯可言。至於我兩個孩子他早說不要了,3/10忽然又說要了。我覺得他不是真心想要,可能是律師一直指導如何下棋,他最後要用無條件和解來跟我換日後我不需要支付孩子教育費直到20歲,還叫我算算看,我不會比較吃虧。我想想表達,如果法官決定我應該養或應該付,我都認了。而不是你這個長期通姦的人說的算。
怎麼會有國立的學校管理如此鬆散,身為班級老師的人如此容易開溜
買春買到自己學校附近,真的不怕遇到自己學生或是學生的姐妹朋友?
這樣的人還領這樣的高薪,
優渥的年終,退休還想等國家養?
荒淫的行為還可以再補習班任教與家教,雖然是自己的先生,但是我要跳出來檢舉,大義滅親,真的不能讓他殘害其他女生了。
老師您覺得我堅持讓法院判是對的嗎
我能相信法律嗎
2
許老師你好:我家本來是幸福的家庭,大學畢業後我與姐姐就投入職場,知道爸媽有天會老,我們都想孝順他們,然而姐姐進入職場後遇到許多困難的事,人際關係或者同事對她惡言對待,當時的她都對我說沒關係只要能賺錢,這些都小事,誰上班不辛苦,但姐姐最後被上司要求離開公司,姐有努力證明不是她的問題,文書上是同事動手角的,最後姐還是簽了離職單走人⋯⋯,過來姐慢慢改變了,不愛出門也把line的所有人刪了留下我與家人的而已,許多事我不知道如何與阿德老師說,因為這兩年她過的很痛苦,陷入無限情緒中,我們家ㄧ路陪她走著,但姐好多了,要從回職場卻無法,她主動應徵好多工作都沒人要她,爸媽開始急了,開始覺得是不是ㄧ切都是她的問題,兩年的時間對家人而言真的很煎熬,她熬過情緒的困擾,找工作的在家時間,她的所有開銷都是我扛下,她感謝我這樣幫她,我薪水只有24k我必須付自己學貸,和她的勞健保等⋯⋯,我解除自己保險,因為這樣壓的我會太累,她對我說她也不想ㄧ直在家裡,媽媽開始也會給她臉色看了,媽對他說人要往前走,拜託她振作找工作,我知道她有在找工作,但我想這兩年的空白日子讓她求職變得更辛苦了,我難過我無法再幫她什麼我盡力了,父母對她失望,焦慮,我都明白,真的很希望她能找到工作讓父母不要擔心了,但這條路好漫長,我種事打起精神告訴自己不可以倒,父母也要我支持,姐也是,但我還是有時會想哭⋯⋯,太多事讓人難過,走到今天,我開心她成功脫離情緒的種種,原諒他人的錯誤與加害,和檢討自己,但我好心疼她與家人,也討厭自己無法幫她什麼。
3
許大師您好,最近家中發生一件事情不知如何解決,想請教大師有沒有什麼建議,家中有2個上高中的小孩,我有個長久沒用的皮夾,裡面一直擺著6張百元鈔,結果昨天要找證件時,發現皮夾內只剩100元,2個小孩都否認是自己拿的,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知道到底是誰拿的呢?我沒有證據也不能確定就是誰拿的
4
老師,你好:
幾個月前發現先生外遇了(我們結婚快三年),他沒有道歉,也沒有想多說甚麼,任憑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離婚或是怎樣都可以,他只要小孩。
他說,這段時間我對他太差,不幫他洗衣服、不幫他洗杯碗、下班回家還擺臉色給他看...等等,讓他覺得回家比上班更累。
後來,為了小孩(一個2歲,一個尚未出世),我決定跟他再繼續婚姻,他也承諾會跟外遇對象斷了關係,但因他們是同事,公事上必然還是會有來往,而我也開始試著做那些以前不想幫他做的事情。
但是我跟先生回家一個禮拜後,他們還是上了摩鐵,一直到現在我都沒去跟他說我知情這件事,因為我覺得講出來勢必就得離婚,但我不想離婚,所以選擇不說。
目前跟先生的關係已經是幾乎沒話可講,除了每天的罐頭問候,就沒其他了,目前我們財務已經分開管理,他的我的分的清清楚楚,他似乎也不想要再跟我一起分享任何事物,我覺得好吃的、好玩的、好笑的,他一概興趣缺缺。
最近我發現自己會在半夜沒人的時候大哭,不是因為覺得自己很倒霉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是想到小孩子還小,怎麼會讓他們波及到這種事,為什麼這種事不早點發生,還拖累兩個無辜的小孩,哭完之後,眼淚擦一擦,隔天還是撐起臉上的笑臉繼續生活。
如果問我為什麼不離婚?很多人會說小孩子在這種家庭也不會健康長大!
但是因為先生對小孩還是很疼愛,我不想讓小孩失去母愛或是父愛,離婚了,小孩勢必會失去一方,尤其我們如果離婚了,一個在南一個在北,小孩也只能久久一次感受到另一方的愛,這太殘忍了....。
剛開始跟著先生回來時,我想盡辦法想確認他們是不是真的斷了關係,到現在我不去問、不去想也不去查,雖然自己好過了許多,但這感覺很空虛,淺意識告訴我「他們應該還是在一起」,我想跟先生直接的問,只是很怕一個差錯,又打亂這段時間看似平靜的生活。
一直強迫自己要轉移注意力及重心,但是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累積很久的情緒又會不自覺的湧上來
老師,如果不想離婚,我應該用甚麼樣的態度去面對先生呢?
不去問、不去想也不去查真的是讓自己好過的唯一辦法嗎?
5
十年前我們都很年輕
當時我離婚有一小孩
遇見了他
以為我們可以攜手
因為距離 造成不信任
當時
我正在職場上的升遷打拼
他 不支持
後來分手了
十年之後
因為通訊軟體
我們又再次聯繫
這次
我已是職場上跌跌撞撞過的
女強人
他已是成熟穩重的男人
我們彼此都是單身
就這樣
我們又找回當初的愛情
當年的分手 是因為年輕
他不敢跟家人說我有過一段婚姻,身旁還帶著小孩。
現在的分手 還是因為他不夠勇敢的面對家人,說出我的一切。
也許 是他的不夠勇敢
也或許 是我太堅強
讓他有壓力⋯⋯